揭秘小杨哥背后的真相:谁操控了一切?

发表时间: 2024-09-09 20:24

作者:江山Johnson(【PR人】创始人)

来源:PR人(ID:PublicRelationship)和PRREN(ID:PRREN)


(一)

坊间一直流传小杨哥背后有高人:

从最近的危机公关来看,哪有什么“高人”,“蠢人”倒是一大堆。。。

尽管负面缠身,9月7日,小杨哥继续顶风直播,超过5000万人涌入,卖了1亿+,是平时的2~3倍。

(以上数据来自“蝉妈妈”)‍‍

但同时,近30天掉粉119万。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款价十倍或者三倍的赔偿金。

除了退款以外,关于消费者主张的三倍或十倍的赔偿金,其实还有个补充要件: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把这个回复放大些:

有三点关键信息:

1、要求赔偿有两个要件,一是购买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消费者受到损害。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有法定证明,“受到损害”也应当有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举证,比如梅菜扣肉事件,网络一曝光就实锤了;但“消费者受到损害”这个举证有难度,比如,吃了带有淋巴结的槽头肉,会有怎样的不良反应呢,一般人如果身体好些,基本不会有啥反应,很难举证,因此,退款可以。赔偿就很难。‍

2、总局回复时间是2024年4月,说明时效性几乎就是最新的。

3、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3月份“梅菜扣肉”的厂家,基本已经玩完倒闭了——

被央视3·15晚会曝光使用劣质槽头肉生产梅菜扣肉的三家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款共计1287.2万元。

那么,消费者是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的,也就是卖货的“小杨哥”。

数据显示,梅菜扣肉事件中,
小杨哥已经卖了109万份,总金额达6529万元。
东方甄选共卖出了2.5万份,总金额达149.7万元。
当时两家企业都做了只退款处理。因为,消费者要举证“槽头肉”给自己带来“伤害”,难度不是一般的大,太高的维权成本也让绝大多数消费者不可能去要求赔偿。

所以,这就是小杨哥一直强调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该怎样就怎样”。
这基本就是小杨哥商业经营的主要宗旨:以法律法规为底线。
但中国人讲究“情、理、法”,显然,“情”是行事的主流逻辑,法是“行事”的最低底线。
不出事,你需要粉丝过来捧场买货,就一口一个“兄弟们”。
因为按“理”来讲,邓巴定律告诉我们,一个人最多只能有150个兄弟,你却有7000万(小杨哥的男粉丝数)的兄弟,很显然,这个“兄弟”不是“理”,而是“情”。给“兄弟们”卖了劣质肉,你就说“按照法律法规”的底线来。
也被称为150人定律,是由英国人类学家‌罗宾·邓巴提出的。该定律指出,由于人类大脑皮层的大小有限,其所能提供的认知能力只能使一个人维持与大约148个人的稳定关系,这一数字四舍五入大约是150人。这个数字代表了人们能够建立私人关系的朋友数量。邓巴定律的核心观点是,人类智力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朋友圈的人数上限为150人。
(邓巴定律的解释)
包括9月7日最新的直播,声称所谓的“三重售后”保障:
有问题先联系对应商家,对应商家不处理再联系下单的直播间账号,第三道就是找三只羊网络。有问题就一定负责到底!

尼玛,
第一次听到有人把给消费者增加的“维权成本”包装得如此“厚颜无耻”的“富丽堂皇”。
如果“三道售后”也值得炫耀,那小杨哥完全至少还可以增加三道,把系统自动应答、AI机器人回复、人工坐席售前转售后。。。也加进去,“六道售后,666,多好”!
把上亿的用户当“傻子”,这得有“多蠢”才敢在5000万人都在的直播间,这么敢啊!

(二)

如果要“赔三”的话,那么,小杨哥至少还需要近2个亿。‍
按照“情”来讲,
小杨哥肉疼、双标,2个亿的“感情成本”太高,不愿出。
而主播与粉丝的交互,最主要的维系方式之一就是“情”,
小杨哥显然深谙此道,
所以,直播间又打起了“感情牌”。
感谢大家理性,自己向大家学习,如果真要骂可以骂自己,但请求大家别骂自己同事,随后躲开镜头哭了,回到镜头后眼眶红红的——


而9月7日的直播,1个亿的GMV大概率会让小杨哥产生一个错觉——
咦?
好像我又可以了。。。

(三)

辛巴借公关战的契机,
拿出一个亿,来帮小杨哥的粉丝赔偿,
继续来主打这个“情”,
你是“虚情”(只会喊“兄弟们”,只会哭鼻子,只会出了事鞠躬道歉装孙子,真到需要赔付的时候又没有“真的行动”),我是“真情”,我拿出“真金白银”来赔付。
这也是业界(包括罗永浩)一直在夸辛巴非常聪明的一招:

因为等于是拿出一个亿,硬生生的讨好了小杨哥没有赔付的那100万消费者(卖了109万份,因为“梅菜扣肉”的单价基本是60元左右,一般消费者买一份的多,所以基本消费者在百万左右),这可是真金白银的付费用户啊,等于100元讨好了一个付费用户,大概率这个用户也应该记得辛巴的好,转化为辛巴的客户吧。。。在互联网流量成本高企,获取一个付费用户至少200~300元成本的今天,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以上还没有计算由此产生的公关效应让更多的用户对辛巴产生的好感。
网上也有不少的KOL对此叫好,甚至把辛巴此举和胖东来对比:

但这里也有个问题,
既然这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包括罗永浩等众多大V都点赞了,
但小杨哥梅菜扣肉“假一赔三”给用户的赔付金额不是应该接近2个亿么?
辛巴只拿出一个亿,
怎么赔呢?
100万用户,假一赔三,
要么,我一人赔“一点五”?
要么,我只赔其中的50万用户,
剩下50万,该找谁找谁。
这是为啥?
这不是一笔非常划算的买卖吗?
显然,这样的赔付并不能简单的带来用户购买的转化,否则,按照辛巴长期付费投流问平台买用户的大手笔来看,不可能不算这个账,ROI只要合理划算,投多少钱都是划算的。
所以,从“辛巴安排一个亿赔小杨哥消费者”这样的热搜词条霸榜来看,辛巴策划“一个亿”,更看重的是它的新闻和炒作价值,而不是真正的转化为销售的“效果营销”价值,以致于,这样的操作成功,连罗永浩这样的老江湖都骗了——
再看下罗永浩的微博:

他内涵的“教育家”也卖过梅菜扣肉,317万(和我们前面查到的数据149万有出入,但不重要,主要看罗永浩的“思路”),他也要学辛巴“帮人赔三”,那么,正好就是1000万左右。
从这个意义上说,辛巴的确是成功了。
这样看来,
大概可以知道——小杨哥背后没有“高人”,只有“蠢人”,
而辛巴背后大概率是有“高人”,高得把罗永浩都“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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