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杀熟现象引发关注: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

发表时间: 2024-09-02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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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杀熟”问题一直是市场“痛点”

9月1日起

《成都市数据条例》正式施行

(以下简称条例)

这也是成都市首部数据领域地方性法规

新的法规出台

将会为成都带来怎样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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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明确,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者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数据服务规则。

如今,数据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优质生产要素。发展壮大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数据要素的核心支撑作用愈加凸显。但在现实中,数据资源的分散、统筹利用难这些问题导致数据资源价值难以充分发挥。

新的法规出台,将会为成都带来怎样的影响?“条例于2022年启动制定,对进一步加强数据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得滥用大数据
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




条例针对实践中市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作出了更细化的规定,也对数据行业规范自律、数据共治环境营造和个人信息安全作出了引导。条例中提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权益,依法获取收益。“数据资源是有价值的,权利人享有持有、加工使用、经营以及收益权。”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占解读该条例时说。

现实生活中,部分商家开展各种打折优惠促销活动,设置各种复杂营销规则和计价算法,导致消费者同时购买同一商品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同,让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很难得到保障,但商家往往以正常市场营销行为推卸责任。今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有条款规定,即使是公平合理的营销行为,商家也要将营销规则中跟消费者有重要利害关系的信息真实全面地告知消费者,确保消费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自主选择,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明确,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索要用户数据授权;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个人消费数据和消费偏好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或者诱导用户沉迷、过度消费的数据服务规则。

“有些经营者不仅收集用户信息,可能还附带索要用户的授权,用于其他事项,导致数据传播。”王英占说,“以后,在小程序上点餐时,要求你授权位置信息,收集手机号码,否则就别想点餐——这就是违规行为。”他提醒经营主体:如果违反了禁止性规定,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针对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护体系还不够健全等问题,条例对数据安全综合治理、数据处理者安全责任进行了规范,对数据安全技术创新、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鼓励性、探索性规定。条例提出,应当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和快速维权机制,依法查处侵犯数据知识产权行为。

记者还了解到,在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成都已上线了全国首个“商标超市”“专利超市”和“综合集市”,创造性地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搬上“货架”,各创新主体实现“交易”自由。其中,在专利超市中,专利快速预审、维权保护、开放许可、监测分析等全流程服务一应俱全。



打破数据孤岛
促进数据共享开放




事实上,各行业对数据领域的立法规范已经期盼已久。“近年来,成都围绕数据这个关键要素,制定实施了《成都市公共数据管理应用规定》《成都市“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规章、文件,数据管理应用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也面临一些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针对全市数据管理领域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和发展需求进行了积极探索,完善了相关制度供给,进一步理顺了数据管理体制机制,由市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

“针对数据收集治理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等问题,条例明确了公共数据收集治理的‘一数一源’、分类分级、目录化管理、动态更新、质量监督等原则和要求;并就非公共数据规范、合法、正当收集进行了规定。”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这样的载体来解决数据共享,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

根据条例,市公共数据管理部门负责推进全市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务部门和公共服务组织应当根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做好本单位公共数据管理工作,保证数据质量,并根据公共数据目录将相关数据汇聚到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通过合法、正当的方式收集非公共数据,不得过度收集或者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数据,收集个人信息的,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

比如,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以往需要往返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多个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等多个事项,现在只需要通过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实现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站服务。



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聚集数据资源




在推动数据资源高效开发利用方面,条例提出,可以引导电信、金融、交通、信用、消费互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据密集型行业平台和企业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带动发挥数据资源效益。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动,而数据交易是数据流通的基本方式。条例数据交易与流通部分实实在在的‘支持’、‘鼓励’措施频频出现,折射出这部地方立法的活力,也为企业进一步探索数据要素流通提供了动力。”成都数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成都数据集团全程参与条例的草案起草、修改、调研和论证工作。该负责人还表示,条例中首次提出了“数据商”的概念,将数据商发展提到了新的高度。根据条例,成都将支持市场主体围绕智慧城市、智能制造、现代物流、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等重点领域,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等服务,推进培育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

如何推动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条例提出,成都将推动建立数据交易场所,探索设立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探索建立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制度,推动将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

在条例的推动下,成都不仅将产生各个产业领域的数据商,还将催生出相关领域的服务商。条例提出,依法培育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数据集成、数据经纪、合规认证、安全审计、数据公证、数据保险、数据托管、资产评估、争议仲裁、风险评估、人才培训等专业服务。

条例对数据流通交易体系进行了界定,对实践中较为成熟的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公共数据流通交易方式加强了法制支撑,对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融合开发创新作出了规范。数据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规范透明、安全可控、可追溯的数据交易服务环境,制定交易服务流程、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自律规则以及交易纠纷处理机制,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服务义务。

市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数据应用赋能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充分等问题,条例注重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对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进行了引导和规范。在数字政务方面,条例提出,建设完善市、区(市)县、镇(街道)三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并向下延伸至村(社区)、网格,构建五级应用体系,提升协同管理和服务能力。



以“蓉数公园”为中心辐射周边
共同赋能产业发展




成都市数据资源体量大,应用场景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发展空间也非常广阔。今年6月,成都市明确了2024年成都市数字经济发展目标:建强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战略支点,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立,数字经济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迈入全国第一梯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5%以上……其中提到,通过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等建设的推进,为数字化发展提供良好的应用场景。比如,成都将推进智慧蓉城教育城运分中心平台建设,打造健康“蓉医”系列智慧医疗新场景,推动就医场景“一卡通用”、医疗商保服务“一站理赔”等应用场景。

在条例中提到一系列措施,如加强数字文化服务,深化数字技术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城市文脉传承等领域的应用;加强以数据应用、数字技术推动医疗卫生、教育、养老、就业、社保、体育等民生服务数字化、智慧化、便利化等等。

条例实施后,成都各相关部门如何统筹、共享并高效开发利用好数据资源?成都数据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成都市数据要素的一级开发商,将为数据商提供确权登记、合规认证、供需对接、生态活动等数据流通“一站式”便捷、多元服务,形成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产业聚集创新模式,以“蓉数公园”为中心节点辐射周边,通过数据要素服务站输出服务,共同赋能产业发展。

以后,在热门景区,爆棚购票、拥挤不堪的场景将会得到极大缓解。借助智慧旅游大数据管理平台,景区预约、刷脸进入、语音讲解等方面都实现了全面智慧化。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精准地分析游客的需求和偏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将吃、住、行、游、购、娱等全方位智能服务浓缩在一个系统中,为游客提供更加个性化、高品质的旅游体验。“在条例指引下,要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主体,大力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数字文化产业、智慧文博、智慧旅游,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发展、提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成都日报锦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