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通信运营商的网业分离之路

发表时间: 2019-09-17 09:45

四大通信运营商不会简单合并:业务销售侧全面外包市场化自由竞争,而网络侧共建共享网运分离势在必行!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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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网业分离?

传统电信业一个很大的特点是网业一体,网络和业务的提供者都是同一个提供商,这样的情况在特定的时期有其好处,即安全性高.服务质量可以得到保证,但是问题是容易形成垄断,妨碍业务创新。

所谓“网业分离”是指将基础网络独立出来,由国家行政部门或社会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经营.可以具有垄断性,而业务向社会开放,实行自由竞争,业务运营商向网络经营者支付接入费用。它同我们前面所讲的融合是不矛盾的,这里的分离是指网络和业务的分离,而前面所讲的融合是分别就网络层和业务层而言的,指的是网络和业务分别的融合。

传统通信运营商网业一体的最大弊端在哪里?

传统电信业一个很大的特点是网业一体,网络和业务的提供者都是同一个提供商,这样的情况在特定的时期有其好处,即安全性高.服务质量可以得到保证,但是问题是容易形成垄断,妨碍业务创新。传统电信网络的设备是专用的,针对不同的业务、不同网络的需要可能会需要不同的设备,而且设备的软件和硬件都是专用的,会导致成本提高,灵活性差,开发周期长,一些新业务需求出来的时候原有的设备不能满足新的需求,需要重新开发新的设备,淘汰原有的设备,导致投资加大,这是传统电信网络面临的一些问题。

IT业和电信业在价格上的区别,其原因就在于其产业结构截然不同。第一,IT业一直是充分竞争;而电信业却从AT&T时代就是以垄断起家的。第二,IT业是高度的专业化经营,每一个企业在自己的专业里和其他企业竞争,上下层专业之间是标准协议接口。但是电信业,从物理网到应用层,全行业纵向整合,上下游“通吃”。前两年,我国电信业的热点话题是构筑电信产业价值链,但是这在IT业却从来没有成为一个问题,因为其产业价值链是天然存在的。第三,IT业以应用为主,一层一层向下传递市场和用户的需求;而在电信业中,谁有物理网谁就是“老大”,按照运营商的目标和利益来遏制或推动市场的需求。电信业这种产业结构的结果,一方面,使每个运营商都必须建设自己的物理网,铺管道、埋光缆、立铁塔、架天线,不但造成了大量重复建设,而且极大地限制了竞争;另一方面,运营商往往脱离市场需求,按照自己的主观意志大规模投资,造成发射铱星那样的严重失误。由此可见,IT技术与电信技术在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上的区别,其原因就在于IT业横向竞争的产业结构与电信业纵向整合的产业结构的区别。因而,电信业的进一步发展必须要“网业分离”,必须按照IT业高度专业化的经营模式,打破电信业从物理网到应用层的纵向整合的产业结构。

所谓“网业分离”是指将基础网络独立出来,由国家行政部门或社会组织统一建设、管理、经营.可以具有垄断性,而业务向社会开放,实行自由竞争,业务运营商向网络经营者支付接入费用。它同我们前面所讲的融合是不矛盾的,这里的分离是指网络和业务的分离,而前面所讲的融合是分别就网络层和业务层而言的,指的是网络和业务分别的融合。

网业分离的优点以及改革意义在哪里?

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1)有利于市场结构的调整,形成有效竞争

网络侧与业务销售服务侧(网业分离)以后,具有高沉淀成本的网络建设、维护不再成为业务运营商的进入与退出壁垒,外国资本、民营资本等的进入就会如决堤洪水,汹涌而来,势必形成电信业务的多元化竞争的局面。网络的外部效用也就会更好地表现出来。

(2)有利于解决重复建设问题和消化原有的资源配置不当

网络基础设施统一归于一个部门后,规划将变得有效,接入价格也会统一,并且重复建设的问题也不会再出现。我国重复建设所造成的网络基础设施浪费的现象正是因为打破了业务的进入与退出壁垒,放开了业务层面,而得到了有效解决:业务的自由竞争,将有利于消费者的增加、增值服务的多样化、技术和QoS的提高。这样,由于我国具有较大的人口密度(这是国外所没有的情况),在网络容量一定的条件下,就有可能消化以前认为是重复建设的基础网络设施。

(3)有利于普遍服务的实施

目前,普遍服务是各运营商极不愿意承担的亏本任务。实行网业分离后,基础网络设施由基础网络部门统一建设后,各业务运营商将争先恐后地向目前需要提供普遍服务的地方提供服务。这样一来,电信业普遍服务的难题就会迎刃而解。

(4)有利于降低“马歇尔冲突”的程度

业务放开后,进入者多了,不但竞争加剧了,而且规模也上去了。在目前阶段,自由化竞争有利于挖掘潜在的消费者。

(5)有利于人员的分离

网络侧与业务销售服务侧(网业分离)以后,从操作上看,目前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建设和维护员工、经营业务员工的分工是比较明确的,若实行“网业分离”,专业人员容易剥离,不会造成业内有关人员的反对、流失,也就不会给电信产业造成大的振荡。

但“网业分离”又会给电信市场的管制带来新的挑战,传统的基于不同的业务网络的纵向的管制模式将不再适用,管制机构必须重新考虑这种网络和业务不再一一对应的现实,改善管制模式,以适应“网业分离”对管制的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