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中说,发布该方案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3〕121号),进一步推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健康服务、体育健身、文化休闲、儿童游憩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下基层、进社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建设推进
分三年组织实施
完成国家试点项目建设方面,积极申报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国家试点城市,在全市遴选110个试点项目(3个街道,107个社区),以街道和社区为单元建设推进,分三年组织实施。
2024年,全面启动107个试点项目,初步形成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政策、标准体系。完成35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探索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2025年,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完成32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基本形成较为成熟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运营模式,相关标准、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体系基本成形。
2026年,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完成40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和有效建设模式基础上,向全市各类社区有序推进,逐步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
2026年底前,全市110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投入运营。
聚焦“一老一小”
重点补齐社区助餐等4项标配功能
完成市级项目建设方面,在全市非试点社区中,结合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基础,着眼居民需求,再打造不少于90个市级项目,分三年组织实施。市级项目要对标国家试点社区标准,聚焦“一老一小”,重点补齐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4项标配功能,逐步补齐其他选配功能,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服务需求。区县(开发区)要加紧推进、多干快干,2026年底前,完成全部市级项目建设任务,具备运营条件。市级将对提前或超额完成任务的区县(开发区)在目标责任考核中予以加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从2027年到2030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和有效建设模式的基础上,向全市各类社区稳妥有序推进,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区县(开发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中养老服务、婴幼儿托育、儿童托管和社区助餐等4项标配功能覆盖率分别不低于90%、50%、90%、70%(计算占比时社区总数不含未回迁社区数量),其余5项功能全覆盖,实现居民就近就便享有优质普惠公共服务,让居民生活更美好,幸福感更强。
建立“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
按照《西安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规范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根据居民需求、市场供给和财政能力,科学选择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建设运营模式。按照“政府主建、企业或社会组织主营”的原则,盘活空间场地资源,以免费或低价方式提供给服务运营主体,帮助其降低运营成本。探索连锁化、托管式运营社区嵌入式服务模式,构建“街道—社区—小区”综合服务体系。探索按照“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方式,推动形成价格普惠、服务优质的社区嵌入式服务新模式。探索采取“政府补、企业让、社区帮、个人付”方式,为居民提供普惠化、专业化服务,走出政策出红利、企业赚微利、群众得福利的可持续发展新路径。
建立社区嵌入式服务运营评估及反馈机制,对设施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定期评价,对提供的服务进行居民使用意愿和满意度评价,对服务质量进行动态评价。探索建立“合格社区服务运营商”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根据群众满意度评价动态更新名单。
精准摸清底数现状
优先考虑布局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
区县(开发区)要以街道为单位,结合人口分布结构,进一步组织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大调研,全面掌握9项设施建设现状和服务开展情况,梳理社区嵌入式服务短板弱项,广泛征求居民意见和需求,以解决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需求清单。区县(开发区)及街道要充分掌握社区用房、居住小区空地、老旧小区腾退用地、低效闲置用地用房等现状,深入挖掘、盘活资源,做到“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已建成小区要对照规划许可内容和现有设施情况进行排查比对,未落实相关社区服务设施或挪作他用的要收回、置换和补建;各级机关事务服务部门和国有企业要摸清所属闲置土地、办公用房情况,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各自管理要求,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区县(开发区)伴随式规划团队或专业规划团队的作用,根据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适老化改造等工作,以在社区居民适宜步行范围内,充分体现贴近群众、公益普惠、功能多样、服务便捷等特点,系统谋划、统筹考虑,科学规划布局嵌入式服务设施。优先考虑布局功能复合集成的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并纳入试点,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可考虑“插花”式分散布局功能相对单一的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配建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应与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行政区和开发区共建区内,在新建小区交付前,开发区应向行政区移交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各级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将小区公建配套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和考核。在选址布局时要做好安全评估工作。
不搞“一刀切”
做到“一社区一策”
各区县(开发区)要综合考虑建设现状、建设需求、建设条件和安全标准,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合理制定建设方案。按照功能可拓展、空间可转换、标准能兼容的要求,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好存量资源,宜建则建、宜改则改,综合采用新建、改建、扩建、补建多种方式,不搞“一刀切”,做到“一社区一策”。方案要明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方式、建设时限、管理运营等,优先保障设置婴幼儿托位、具有短期托养功能的护理型养老床位的必要空间,切实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立项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审批,原则上街道或社区作为项目立项实施主体,严把安全标准。要简化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设立审批、备案手续。健全养老托育、社区助餐、家政便民、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推广实施“一照多址”,为经营服务主体依法提供便利、规范的登记、许可和备案服务。
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
通报批评 考核中减分
由市发改委牵头,各区县(开发区)配合,积极申报试点城市,争取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出台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奖励补助办法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据行业规章制定运营奖励补助办法并抓好落实。
资源规划部门要适当放宽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各类主体利用低效闲置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社区嵌入式服务,允许政府建设的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5年内不变更其原有土地用途。国资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西安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能。各区县(开发区)要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及物业收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嵌入式服务机构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市委、市政府《2024年全市“八个新突破”抓落实方案》,市、区县(开发区)两级要将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制定加减分考核细则,加强工作调度和排名,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判、及时会商、及时协调、及时化解。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实施进度滞后、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考核中予以减分。
华商报记者 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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