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韶驰、程文丽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是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以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作为数字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城市建设也应当纳入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布局当中,其核心意旨就是构建区域协调、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格局,以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现代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牵一发而动全身,城市化进程中产生新的矛盾和社会问题都会影响整个城市系统的正常运转。智慧城市是解决这些“城市病”问题的一剂“良方”,但“药”也并非万能,就如“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方法不对,哪怕“对症下药”也无法“药到病除”,甚至还会不断产生新的“并发症”。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城市工作要树立系统思维,从构成城市诸多要素、结构、功能等方面入手,系统推进各方面工作。系统观念是从整体上系统性解决“城市病”问题的科学方法,是引领智慧城市建设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
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有高度,更需要有温度
高度意为高屋建瓴、高瞻远瞩。不论是智慧城市还是数字政府,对于一座城市而言,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统一的战略目标。因此,政策规划要做到整体和局部的辩证统一,上联国家和省域,下接区县和街镇,处理好统一性和差异性、长期性和阶段性的关系,从战略高度“一盘棋”推进。近年来,全国各地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在202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之后,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智慧城市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其基本逻辑就是利用数字政府“自上而下”的建设模式,通过顶层设计与整体布局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网协同”,进而以“一网统管”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但城市是人民的城市,智慧城市建设不仅要有高度,更要有温度,这种温度就体现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方面,要多维度补齐城市短板,着力提高生活品质。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短板,但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建设智慧城市就要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挖掘真需求、真问题、真痛点。数字政府“自上而下”的建设模式固然重要,它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为城市补齐短板,其规模效应更为突出,但也必须看到“自下而上”创新的优势,其补短板更具精准性。另一方面,要多角度弥合数字鸿沟,着力共建人民城市。建设智慧城市不仅要从供给侧主导转向以人民为中心,提升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能力供给,更要努力让建设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针对数字鸿沟问题,目前除了在供给端的网站、APP等互联网应用中强化适老化及无障碍服务外,还推出了一系列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的措施。然而,这种围绕“线上”的适配与引导往往只能满足大多数,还有少数仍然存在于城市的角落,这就需要我们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把数字化的红利覆盖到社区的“最后一公里”,如此拓展,人民城市才更有温度。
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深度,更需要有韧性
深度是指延伸智慧城市的生命周期,推动智慧城市向纵深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智慧城市建设也应当向上下游延伸,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既要强调智慧城市项目自身的全周期管理,转变“重建设轻管理”的观念,把重心从规划建设向管理运营倾斜;又要善于把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成果运用到城市工作的各个领域,推动整个城市“规建管”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和智能化,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城市工作的协同性和系统性。
韧性意为城市安全韧性,即城市在面对不确定性风险及安全威胁时,能承受冲击并快速应对和恢复正常运行的能力。深度强调的是纵向延伸,而韧性强调的是横向支撑,无论规划、建设还是管理,城市安全韧性都是贯穿其中的重要保障,城市如果不安全则一切归零。建设智慧城市的目的是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韧性也就内生性地成为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导向,但智慧与韧性并不能简单叠加,二者是辩证统一的。首先,韧性是一种治理理念,要将其融入智慧城市的全生命周期中,全面树立韧性意识,每个环节每个要素都要充分考虑韧性设计方法及原则,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使智慧城市建设“提本降效”,所以要统筹兼顾效率和安全。其次,智慧城市的技术赋能对提升城市韧性具有积极作用,但这种工具创新也并非无所不能,甚至技术叠加还可能产生新的不确定风险因素,所以还要注重刚柔并举,通过监测评估和多元治理强化韧性的自调节和自组织能力,实现智慧与韧性之间的动态平衡。
智慧城市高质量发展需要有力度,更需要有尺度
力度旨在释放智慧城市发展新动能,增强城市持续发展的动力,韧性之于保驾护航,力度重在创新驱动,目标一致,但侧重点不同。创新是智慧城市与生俱来的重要基因,也是城市持续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当创新进入2.0时代,信息技术消融了创新的边界,以人为本的开放型创新形态成为智慧城市建设的主旋律。这种创新不只是技术创新,更是社会治理手段和模式的创新,其核心意旨就是打造智慧城市创新生态系统,如“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共建模式、“城市问题随手拍”“你吹哨我报到”的共治模式等,都体现了在创新驱动下的多元协同治理逻辑。
然而,在营造城市创新生态的过程中,技术的深度嵌入也会随之带来“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数字官僚”“隐私泄露”等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智慧城市推动的治理模式改革也可能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例如“随手拍”演变成“随便拍”问题。因此,这就需要用“尺度”来防范和约束,在强调“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良性互动、长效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智慧城市创新生态。一方面,要强化公共责任、建立技术约束。公共责任是在多元化、技术性的现代社会中重建义务的方法,要用它来引导技术以最有益的方式推动城市的健康发展,为智慧城市建设制定基本规则、规范行为准则、完善监管机制等。另一方面,要优化调控机制、规划适当留白。“留白”是“尺度”约束下的必然选择,通过对技术利弊的权衡、对工具理性与人本价值的统筹,适当地作出调整,让有待改进的创新技术暂缓过度推广应用,为城市未来合理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留下空白,用今天的空白换取未来智慧城市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内涵式、持续性地推动城市朝着更加宜居、韧性和智慧的方向高质量发展。(李韶驰、程文丽)
来源: 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