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 Oracle 与 Google 大战“几百回合”,激辩 Android 中使用的 Java 代码是否违规;后有 JavaScript 社区成员剑指 Oracle,希望其能够直接放弃 JavaScript 商标,让 JavaScript 的使用回归“自由”。
可能 Oracle 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2009 年自己出手收购 Sun 公司之后能引来这么多“麻烦”。
近日,包括 Node.js 之父 Ryan Dahl、JavaScript 之父 Brendan Eich、JavaScript 规范编辑者 Michal Ficarra、Svelte 框架创建者 Rich Harris、npm 创建者 Isaac Schleuter、Socket 首席执行官 Feross Aboukhadijeh、Node.js 技术指导委员会成员 James Snell 以及 JavaScript 社区中 8261 名成员联合签署了一封主题为《Oracle, it’s time to free JavaScript》的公开信,对 Oracle 进行喊话:
你们很久以前就放弃了对 JavaScript 商标权的积极管理,这导致了广泛且不必要的混乱和困扰......
Oracle,你们可能对这个商标没有真正的商业兴趣。它之所以续期,只是因为 你的法律部门有义务续期所有商标,无论它们的相关性或使用情况如何。
我们敦促你们将这个商标释放到公共领域。
随着时间的推移,签署的人还在持续增加中。
15 年前收购 Sun 公司后,Oracle 手握 JavaScript 的商标
这封公开信之所以能引起强烈共鸣,是因为在使用 JavaScript 时,很多人「受限」已久。
放眼业界,鲜少能看到关于 JavaScript XXX 技术大会、JavaScript XXX 应用...
其中原因是因为有过不少不知情的开发者、创业者曾碰过壁,譬如,去年 Twitter 上有网友 Sid 发帖表示,其收到了 Oracle America 的法律通知函,要求其将“Rust for JavaScript Developers Ltd”公司更名,因为他们有 JavaScript 的商标。
无独有偶,2018 年,Reddit 上的用户 @u/imacpro1 表示,他所开发的应用程序遭到苹果官方强制下架了,由于其应用程序名称中使用了 JavaScript 字样。
我刚刚收到了苹果发来的第二封邮件。邮件中称,我的应用程序“HTML5,CSS,JavaScript,HTML,片段编辑器”必须要下架,这个名字中因为包含的“JavaScript”名称商标权是归 Oracle 所有的!
此时,众人才懵懂地知晓 JavaScript 是有商标的。正因此,这封公开信写道,“JavaScript 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支持着各地的网站。然而,成千上万使用 JavaScript 编程的人中,很少有人意识到 JavaScript 这个商标其实是由 Oracle 公司控制的。”
「遗憾的是,如果没有冒着对 Oracle 提起法律上的商标挑战的风险,就不可能有“JavaScript会议”或“JavaScript 规范”。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甚至不能在其名字中拥有一个会议」,公开信指出。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网站显示,JavaScript 商标目前的确由甲骨文美国公司持有(美国序列号:75026640,美国注册号:2416017)。
这就造成一个信息混乱:如今 JavaScript 已经成为一个通用术语,被无数个人和公司使用,与 Oracle 的任何产品都无关。但是在一些商业化应用场景中,JavaScript 可不能随便乱用,小心 Oracle 的“律师函”警告。
论及 JavaScript 商标为什么会归 Oracle 所有,还要从其早期收购的 Sun 公司以及曾经的浏览器巨头网景公司(NetScape)谈起。
1995 年,网景公司与 Sun Microsystems 合作创建交互式网站。当时在网景任职的软件工程师 Brendan Eich 只花了十天时间就创建了 JavaScript 的第一个版本,最初称之为 LiveScript,这是一种动态编程语言。
也就是在这一年,Sun 公司的 Java 爆火。为了能蹭到 Java 的流量,网景临时决定将 LiveScript 改名为 JavaScript,而 Sun 公司也同意了“JavaScript”的商标认证。
不失所望,JavaScript 1.0 也的确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彼时,由于这次合作,Sun 公司持有 JavaScript 的商标。
2009 年,Oracle 收购了 Sun,也一并获得了 JavaScript 的商标。
占着 JavaScript 商标,不做事的 Oracle?
这封公开信也罗列了 Oracle 手握 JavaScript 商标带来的“几宗罪”。
其一,这么多年来,无论是当初的 Sun 还是后接手的 Oracle,都没有使用过 JavaScript 这个商标来构建产品。
甚至就连 Oracle 最近一次提交给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标本还是在 2019 年,重点文件中引用了的还是 nodejs.org(这封公开信的作者 Ryan Dahl 创建的一个项目)和 Oracle 的 JavaScript 扩展工具包(JET)。
该公开信指出,其实 Node.js 并不是 Oracle 的产品,而 JET 仅仅是为 Oracle 服务(特别是 Oracle Cloud)的一组 JavaScript 库。业界有数百万种 JavaScript 库,JET 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同时,Oracle 甚至不是 Node.js 项目现在的管理机构 OpenJS 基金会的一员,也没有参与到 Node.js 的开发中。
此外,Oracle 还提供了 GraalVM,这是一个可以执行 JavaScript 等多种语言的 Java 虚拟机(JVM)。但是 GraalVM 远非标准的 JavaScript 实现;像 V8、JavaScriptCore 和 SpiderMonkey 这样的引擎才担此角色。在 GraalVM 的产品页面上甚至没有提到“JavaScript”;你必须深入文档才能找到它的支持信息。
公开信写道,Oracle 在 GraalVM 和 JET 中使用 JavaScript 并不反映其对商标的真实使用。这些薄弱的联系并不能满足在贸易中持续、真实使用的必要条件。
这也是 JavaScript 社区等人质疑 Oracle 不该再继续占领这个商标的关键——「这个商标仅仅是那次收购的一个遗留物......年复一年,法律部门在没有任何质疑的情况下续签了这个商标。可能只有少数甲骨文内部人员知道他们拥有 JavaScript 的商标,即使他们知道,可能也不了解这对开发者社区造成的困扰。」
避免任何官方、组织活动中包含 JavaScript 字眼
其二,在 JavaScript 成为主流语言的今天,Oracle 占着 JavaScript 商标造成了技术命名的混乱,业界甚至连一个真正叫「JavaScript 大会」的活动都没有。
1996 年,网景宣布召开 ECMA 国际标准组织会议(Ecma International),目的是标准化 JavaScript 编程语言。尽管如此,当时的 Sun(现为 Oracle)拒绝放弃“JavaScript”这个商标用于此目的。
没有办法,他们决定将该语言命名为“ECMAScript”。(当时微软还提供了一个叫做“JScript”,但没有人想用这个名字。)
JavaScript 的创造者、同时也是如今这封公开信的联合签署人布兰登·艾奇,在 2006 年写道,「“ECMAScript”这个名字一直是个不受欢迎的商业名称,听起来像是一种皮肤病」。
Ecma International 成立了 TC39 技术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发布了 ECMA-262 规范,即 JavaScript 的规格说明。该委员会包括来自各大浏览器如 Google 的 Chrome、苹果的 Safari 以及 Mozilla 的 Firefox 的参与者,同时也包括来自像 Node.js 和 Deno 这样的服务器端 JavaScript 运行环境的代表。
如今 Oracle 对 JavaScript 商标的所有权只会造成混淆。
该公开信称,“JavaScript”被全球数百万开发者、公司和组织自由使用,而 Oracle 对此并未进行干预。Oracle 没有做任何事情来主张其对 JavaScript 名称的权利,很可能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自己对该商标的主张能在法庭上站得住脚。与那些通过收取许可费或强制使用限制来保护其商标的典型商标持有人不同,Oracle 允许任何人使用 JavaScript 这个名字。这种不作为进一步支持了商标已失去意义并成为通用术语的观点。
重点是,当成为专业术语之后的 JavaScript,Oracle 又开始偶然间的出手“警告”(如文章伊始所述),也让用它的开发者们心有余悸。
这不是第一次有人剑指 Oracle
事实上,这也并不是第一次有人呼吁让 Oracle 放弃 JavaScript 商标了。
2022 年,Node.js、Deno 之父 Ryan Dahl 在自己博客上同样发布了一篇文章《Dear Oracle, Please Release the JavaScript Trademark》,斥责 Oracle 拿着 JavaScript 商标却不做贡献,在众多工程师在使用 JavaScript 时还需要时刻提防其商标背后的种种陷阱,搞得大家心力憔悴,因此他呼吁:Oracle 交出 JavaScript 商标。
或是一个人的力量太过有限,Oracle 并未对 Ryan Dahl 的言论做出任何回应。
显然,这一次 Ryan Dahl 集结了 JavaScript 之父 Brendan Eich 等人以及整个 JavaScript 社区更多的力量,希望给 Oracle 施加压力。
公开信:立即放 JavaScript 自由!
与此同时,这封公开信坦言,如果 Oracle 继续沉默应对,他们也会直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撤销申请,以挑战 Oracle 的所有权。
这样的申请并非没有依据,此公开信指出,甲骨文公司对 JavaScript 商标的持有显然符合法律定义中的商标弃用情形。
根据美国法典第 15 篇第 1127 节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商标:
已停止使用,并且没有重新使用的意图。不打算重新使用的意图可以从实际情况推断出来。连续三年不使用可以作为弃用的初步证据。“使用”一个商标是指在贸易过程中真实地使用该商标,而不是仅仅为了保留商标权而使用。
当商标所有者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和作为)导致该商标成为与其相关联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或者以其他方式丧失其作为商标的意义时。根据这一条款判断商标是否被放弃时,不应考虑购买者的动机。
针对 JavaScript 目前的情况下,这两个标准都适用。
因此,该公开信在最后写道:
是时候让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终止 JavaScript 的商标,并承认其作为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的通用名称,该语言在行业中有多重实现。
Oracle,你们可能对这个商标没有真正的商业兴趣。它之所以续期,只是因为法律部门有义务续期所有商标,无论它们的相关性或使用情况如何。
我们敦促你们将这个商标释放到公共领域。然而,之前已经尝试过礼貌地请求,结果却石沉大海。如果你们不采取行动,我们将通过向 USPTO 提交取消申请来挑战你们的所有权。
最后
截至目前,Oracle 也尚未对这封公开信做出任何回应,但是据外媒 The Register 报道,该组织已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 (USPTO) 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以未使用为由取消 Oracle 的 JavaScript 商标。
Node.js 之父 Ryan Dahl 表示,“人类的许多基础设施都是建立在网络基础上的,而 JavaScript 与 HTTP、HTML 和 CSS 一样,都是构成网络的核心部分。从现在起的五年内,甚至十年、二十年内,JavaScript 肯定会继续存在,因此我们应该为它打下良好的基础。”
针对这一事件,众人看法不一。
有网友表示:
Oracle 的律师每年都会尽职尽责地续展该商标。尽管他们没有积极使用,但这为将来的使用留下了空间。这创造了一个模糊的状态,Oracle 可以选择对使用该商标的人提起昂贵的法律诉讼。在这些情况下,法律可能站在你这一边,但真正的问题是你是否有能力承担法律诉讼。
也有人认为,这是一个无关紧要的问题。
尽管 Oracle 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你都可以称之为 JavaScript。更好的是:不要叫它 JavaScript——要叫它JS。“JavaScript”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愚蠢的名字。“JS”不仅没问题,而且还更好。
唯一剩下的事情就是规范的作者们(包括签署这份请愿的人)以及 TC39 的其余成员应该表明态度;ECMA-262 的下一版应该修改前言中关于‘JavaScript’是甲骨文商标的声明,明确指出‘JavaScript’——一个不幸的、源于上世纪未经考虑的市场营销决定的遗留物——是一种过时的称呼方式,用来指代这门除此之外并不特别为人所知的语言 ECMAScript,并且推荐的称呼方式应简单地称为‘JS’。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
https://news.ycombinator.com/item?id=41557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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