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工业软件工程技术人才可评职称(主题)
产业研究报告、参与项目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副题)
南方工报讯 (全媒体记者黄细英)3月1日,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发布公告,《广东省工业软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月11日截止。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工业软件逐渐成为工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加快培育工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立广东工业软件专业职称评价体系,广东省人社厅会同省内相关高校、社会组织和龙头企业的专家成立工作小组,在省内开展广泛调研,研究起草了该《意见稿》。
按照广东省职称评价标准规范,《意见稿》包括总则、基本条件、技术员评价条件等九方面内容。申报人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意见稿》结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系列基本要求和工业软件产业人才特点,设置有针对性的评价指标。健全层级设置。工业软件职称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初级职称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等级职称名称分别为:技术员(员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优化专业设置。根据广东工业软件产业现状和发展需要,工业软件工程领域设置设计仿真测试工业软件、智能装置装备嵌入式工业软件、生产管理控制工业软件、系统与平台工业软件等四个专业方向,基本涵盖广东工业软件产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绿色通道。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研究成果或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工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实行代表性成果制度。相关技术规范、专业标准、产业研究报告、参与项目、获奖情况等均可作为工业软件专业技术人才代表性成果。着重评价申报人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注重考察人才对产业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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