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荻枫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极其迅速,各种智能设备、智能软件已走进千家万户,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因此,不少人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将会全面代替人类智能,甚至超越人类智能。不过,这种观点过于悲观,人类的思想和行为中最重要最独特的部分,是人工智能无法实现,更无法替代的。
人工智能不管多么发达,归根结底,都是在人类给定的框架下解决问题。比如,某人每天上下班,公司和家之间的距离有15公里。他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包括打的、公交车、地铁、自驾车、共享单车,以及这些工具的组合。如果他去问导航软件,导航软件可以根据他的要求以及实时路况,给出一个最优的出行方案。这在现实中往往是很有用的。然而,虽然有不少人会选择在工作地点附近买房或租房来解决通勤问题,导航软件却绝不会给出搬家的方案。因为导航软件的运行程序,或者说运行框架没有这种手段可供选择,但人却不会受既有框架的约束。
人工智能也不能主动确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举一个非常简单的例子,如果我问智能应答软件:“帅帅在哪里,你看到帅帅了么?”它要么回答不知道,要么给出一个错误的答案。而我如果拿这个问题去问人,被问的人不管知识水平如何,第一个反应恐怕都是:“你说的帅帅是谁啊?”我就会告诉他,帅帅是我的小狗,是什么样子,有多大,有什么特点,等等。可见,人类首先能够主动确定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也就是说确定目标。我举的这个例子非常简单,以后人工智能或许也能应对,但并不是软件学会了如何确定问题所在,而是设计人员扩充了或者改变了软件运行的程序或框架。
总之,如果人类确定了问题,确定了可用的手段或者信息,人工智能可以给出答案,乃至近乎完美的答案。但是,人工智能不会设计这种目的—手段的框架,也不会主动突破这种框架。
人是追求意义的智慧生物,因此有自己的价值观。人类赋予某些事物以意义或价值,才构成了目的—手段的逻辑关系。也就是说,人能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怎样才算是达成了目的。而人工智能没有意义的概念,需要人类将具有意义的逻辑关系编码输入,人工智能才能按照这种关系工作,但它本身无从建立这种关系。
人以意义来理解世界,也以此与他人交流、合作。米塞斯曾举过一个例子,假如某人闯入了一个从未去过的原始部落。那些原始人未开化,没有语言,或者即使有语言他也听不懂。但是,如果他看到这些原始人架锅生火,他就会知道,他们是要做饭了。人类有相似的心智结构,即使语言不通,也可以相互理解。如果换成机器人呢?除非是科幻电影里那些由演员扮演的机器人,否则它只会搜索和输出代码,而不会真正试图去理解眼前所发生的事。
可见,人与人工智能最大的不同,就是人通过意义和价值与外部世界建立联系。这是人作为主体而不是客体的基础,也是人类合作和创新的基础。人工智能没有意义的概念,没有价值观,终究只能是人的工具,而不可能超越人类。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可以看出,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正是将人当成了在既有目的—手段框架下寻求最优解的机器。这其实是省略了人的行为中最具有本质性和创新性的部分。理性经济人所构成的经济体,是静态的、机械的,被动的,充其量是人工智能的世界,而不是人类社会。
经济学是价值中立的科学,因此经济学不研究也没有足够的能力研究某个个人究竟应该确定什么具体的目标,运用什么具体的手段,但是,经济学应该将个人在目的—手段框架的行为模式纳入研究的范畴,否则就是舍本逐末,具有难以克服的缺陷。
(作者系西南民族大学讲师)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