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宝和微信宣布:小程序上架前需备案

发表时间: 2023-08-10 22:53

8月10日,支付宝宣布,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支付宝平台将于近期推出ICP代备案相关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支付宝小程序备案。

根据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小程序主体也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具体代备案系统开启时间、操作指引,后续支付宝将另行通知。

此前,微信公众平台也发布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备案的通知,并设定了备案期限。微信官方称,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根据微信官方给出的备案操作指引,备案整体流程总共分为五个环节:备案信息填写、平台初审、工信部短信核验、通管局审核和备案成功。备案材料包括备案主体、负责人证件。若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约车等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提供业务对应前置审批文件。

《通知》指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

工作安排上,2023年8月前,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分发平台应按照要求,建设和升级企业侧备案系统,完成与部侧备案系统对接测试,具备对APP信息报备和核验等功能。

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底,《通知》发布前开展业务的APP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底,电信主管部门将组织对APP备案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仍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依法进行处置。

《通知》发布后拟开展业务的APP,应履行备案手续后再开展业务。

除备案系统之外,APP主办者、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违法违规信息监测和处置机制,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时,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电信主管部门报告,依据电信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

本文源自银柿财经